2019年10月11日, 北京体育大学人文学院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陆建德研究员举办了“北体人文论坛”第一期,讲座题目为“莎士比亚笔下的民众”。此次讲座吸引了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一百多名听众到场,反响极其热烈。本文字稿根据讲座录音整理,经主讲人审定并授权发布。
大家好,我今天讲的话题是“莎士比亚笔下的民众”。我觉得学文学的人,不管是学中国文学还是英国文学,一定要读一点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在中国的地位也特别高。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中国就有一批人有志于翻译事业。例如湖南人魏源,从1840年代开始编写《海国图志》,谈到英国时就提及莎士比亚。19世纪中期以后,沿海地区出现了一些与教会关系密切的新式学堂。教会学校既教中文也教英文,教英文一般也少不了莎士比亚。比如19世纪 70年代创立的上海圣约翰大学,根据我看到的老照片,圣约翰大学早在1890年代就排演过莎士比亚的戏剧。我们知道,朱生豪很早就开始翻译莎士比亚;20世纪的很多名人都翻译过莎士比亚,比如梁实秋,一个人翻译了莎士比亚全集。我在复旦念书时有一位老师杨烈先生,用诗体翻译过莎士比亚;我以前外文所的同事卞之琳先生,也翻译过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莎士比亚作品的翻译,在中国20世纪文学史上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章。莎士比亚对我们的文学创作,对新戏也就是新话剧的影响特别大。
从19世纪开始,莎士比亚在中国的接受就没有间断过。到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尽管当时的文学翻译是有所甄别的,必须看作家的政治背景,但古典名剧的翻译仍然非常发达。五、六十年代莎士比亚在中国的接受度很高,还有一个原因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他的肯定。像我这一辈的读书人都读过马克思、恩格斯,他们在很多场合都谈文学,只要提到莎士比亚,全是肯定和赞扬的文字。马恩有时提到一些德国的伟大作家如歌德,偶尔还有一些批评,说他还有带一点小市民习气。马恩时常批评一些作家,有时甚至带着嘲讽,但对莎士比亚的佩服和赞扬却不留余地。马克思的女儿在回忆录中说,马克思能大段背诵莎士比亚的戏剧,甚至一些不太有名的剧本中的一些细节,他也能出口成诵。因为得到马克思、恩格斯的高度评价,所以五、六十年代在中国没人批评莎士比亚,这也给莎士比亚在中国的流行铺平了道路。一般说到莎士比亚,我们喜欢讲他的几大悲剧,马克思、恩格斯却非常喜欢莎士比亚的喜剧。因为莎士比亚喜剧中的许多人物都是平民百姓,写得非常鲜活,富有幽默感。
这里我想谈一点个人的读书感受,莎士比亚写戏剧是不把自己放进去的。中国传统诗人写诗时要言志,要谈自己的抱负,常把自己看作诗歌的主人,诗中无形的叙述者往往就是诗人自己。旅美华裔学人陈世骧先生说,中国诗歌有一种抒情的传统。“抒情诗”的英文是lyric,“抒情传统”就是lyrical tradition。在抒情诗中,诗人把自己当作抒情诗里的“我”,诗人和诗中的“我”具有一定程度的等同性。但莎士比亚戏剧的个人性却很不明显,他有一种超越个人的视角。英文中有一个词叫impersonality,也就是“非个人性”。英国浪漫派中有位特别出色的诗人,去世很早,叫约翰·济慈(John Keats)。济慈没上过大学,不像拜伦和雪莱出自剑桥、牛津,但他的天分特别高。济慈的有些文学评论反映在他的书信里,其中有一封信提到过“negative capability”这个概念,勉强可译为“消极能力”。negative也可以译为“负面的”,济慈希望自己创作时能有一种“负面的”能力,能把已经形成的“我”消解为无形的。我们每个人谈论东西,都会带上自己的感情色彩、思想色彩,但济慈要求写诗时把自我降到最低,做到“去我”。他觉得像莎士比亚这样的诗人,特别具备这种“消极能力”,因此他非常佩服莎士比亚,希望自己在写诗时也能具有这种能力。
“消极能力”的好处是什么呢?就是将自我消解掉,从而使创作者很容易进入其他人的内心,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如果一个抒情诗人的自我感觉特别好,他是做不到“去我”的,他看一切东西必然都带有个人色彩。但真正出色的、天才的诗人,一定要把自我消解掉。自我消解掉这个观念十分重要,“自我”的英文是self,加上一个前缀un,就是“去我”,成为unself。把自我去掉的人尤其容易成为戏剧家,因为戏剧家要写各种不同的人物,这跟抒情诗人是不一样的。抒情诗人从头到尾都讲“我”,但戏剧家最重要的任务是创造人物,各种各样的人物,他们都有各自的生命。莎士比亚戏剧中有大量的人物,他们都是很鲜活的,好像都是自己跳出来的:这是麦克白,这是李尔王,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戏剧诗人难能可贵的是能写不同的人物,他一定要能进入到不同人物的内心,从他们的角度、感情、思想、立场看问题,所以他必须把自己尽量取消掉。最终这样写出来的人物,用英国20世纪小说家福斯特(E.M. Forster)的话说,就是圆形人物;是血肉丰满的人,不是一个简单贴标签的扁平人物。所以,读莎士比亚时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有僵化的指导观念,不要预先贴标签。
莎士比亚以“消极能力”创作出的人物形形色色,我们能说出很多名字。莎士比亚大量的戏剧都涉及到普通老百姓,他对普通老百姓是非常同情的。比如很多仆人形象,《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一个仆人,是一位中年妇人,就写得非常有趣。莎士比亚喜剧中的普通人形象很多,比如《仲夏夜之梦》等,可以看到许多普通的英国人,作为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出现。但我今天要讲的跟这些普通人不一样,我今天讲的是民众。民众,就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跟一个、两个人作为单独的角色出现不一样。因为单独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在发声,是从自己的角度来说话。但当涉及到民众时,即没有名字的一大群人时,形象不一定很好。
莎士比亚创作时,正是英国国力日益变得强盛的时代。当时英国涌现出大批剧作家,莎士比亚出身贫寒,不像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等人有大学背景。在伊丽莎白时代,戏剧演出是一笔巨大的生意,戏院里既有贵族,也有百姓,大家都爱看戏。莎士比亚的戏特别卖座,到1590年代,他在伦敦剧坛的地位变得很高。当时很多人,特别是有大学背景的人,把他看作暴发户。需要注意的是,莎士比亚的时代与我们现在不一样,那时他们的创作未必是很认真的。莎士比亚的创作有时就比较随意,有些剧作是急就章,有些戏剧大量使用俚语、笑话。莎士比亚1564年出生,1616年去世,只活了52岁,谈不上长寿。他去世后人们才把他的作品汇集起来,在1623年出版了第一对开本(first folio)。莎士比亚生前并没把自己的创作当回事,也没想过要青史留名。
我想强调的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有大量与前人作品重叠的地方,借鉴的东西特别多。如果有人说莎士比亚剽窃,那是肯定的,莎士比亚的确“剽窃”过很多东西。有些人一定要说莎士比亚的戏剧里的观念不是他的,是来自于谁的,其实这没必要。莎士比亚不仅写了大量的英国历史剧,还以古希腊罗马的故事为原本写过一些戏剧。比如古罗马史学家、传记作家普鲁塔克,写过一本《名人传》,里面有些人物莎士比亚顺手就拿来用。莎士比亚是没有禁忌的,他跟孙悟空一样,其他人果园里的桃子也会摘。“莎士比亚”本身就是一个混合的概念,他大量的东西都是从其它作品中东摘一点、西摘一点。如果非要强调著作权,那么他现存的不管是37、38还是39部剧作,也都有别人的贡献。也有人猜测真正的“莎士比亚”应该是谁,但我觉得这个问题没太多意义,不值得过多讨论,我们应关注莎士比亚剧作本身。
莎士比亚本人出身微寒,对底层小人物往往十分同情,笔下不乏性格鲜明、充满活力的小市民。莎士比亚写平民,比如说《仲夏夜之梦》中的大量普通人,都是很可爱的;但写到一批人、一群人在一起,有时候却是不留情的。鲁迅先生曾决定做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他的意思其实是要做一个独立的、雄大的个人。他觉得中国有很多人都是躲在群体的名义下发声,而他想做一个独立的无政府主义者。鲁迅先生比较怕四个字,叫“乌合之众”,因为他作为一个善于思考的人,不愿被群体的情绪牵着走。鲁迅先生还介绍过一位法国作家勒庞(Le Bon),他专门写过一本《乌合之众》。对于这种群体性思维,鲁迅是比较谨慎的;而当民众以群体出现时,莎士比亚往往也持嘲讽态度。虽然自己出身平民,但莎士比亚对很多平民聚集在一起,却是不以为然的。
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有些是有鸿鹄之志的,比如麦克白。不过像《麦克白》这类剧,里面的人物大多是帝王、将军,不是普通人。当然在许多戏剧中,莎士比亚也给予了普通人很多同情。但他对那些想突然改变自己身份,想突然由社会的下层跻身中层或上层的人,是比较警觉的,甚至很不喜欢。在莎士比亚最早期的剧作中,有一部历史剧《亨利六世》,分为上中下三本。其中第二本讲到一次平民造反,一些乌合之众聚集在一起,想改变他们的身份,想通过暴力改变社会秩序。这次平民造反、革命,或者说叛乱、起义,带头的人叫杰克·凯德(Jack Cade)。凯德本是歌手艺人,但他为自己虚构出一个贵族的身份背景,他认为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于是煽动一批民众造反,将自己造反的理由演说得特别好听。比如他说:“好老百姓们,我谢谢你们!我要取消货币,大家的吃喝都归我承担,我要让大家穿上同样的好衣服,这样大家能够和睦相处,大家都和兄弟一般,而且大家都拥戴我做他们的主上。”
英国有很强的法律传统,所以凯德首先要否定法律,把所有的律师杀光。他认为有些人把法律写在羊皮纸上,老百姓的一切事务就都受制于法律;羊皮纸上的一大堆字,就能把人害得走投无路,这太混账了。凯德说造反了谁都可以写个东西,可以随便打上蜂蜡生效;原来律师做的事,一切有特殊权利的人做的事,现在每个人都可以做。凯德的观点有时很滑稽、很极端。比如,当时英国跟法国的关系长期不好,英国在世界争霸的过程中最大的对手就是法国。法国是英国的“他者”,是英国的世仇。凯德就很会利用这种狭隘的民族情绪。比如他会说:这个人会说法国话,可见是个卖国贼。他还说:“法国人是我们的敌人,那很好,我来问你们,会说敌人语言的人能不能做一个好官?”他煽动乌合之众的逻辑是:会说敌人语言的人肯定不能做个好官,所以大家要推翻他。莎士比亚在这里用“群众”这个词来指称这群人,于是群众响应:“不能,不能!我们一定要他的脑袋!”
凯德是民众造反的领袖,他有名字,但追随他的群众没有名字。莎剧中的小人物个个都有名字,民众却是没有名字的。民众,英文是people,也可以说the masses,还可以说populace。莎士比亚对某些群体的出现比较警觉,觉得他们不能好好思考,容易被一种乌合之众的情绪左右,贸然去做一些事。《亨利六世》描写的凯德这批人,就很有杀伤力。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对宇宙的秩序应该如何,人间的秩序应该如何,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他们认为,世界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人的不同地位都是被规定好的。他们不希望世界发生突然的改变,对于这种溢出法律范围外的民众造反,英国人是抵触的。莎士比亚对于在法律秩序下一批人造反,也是持怀疑态度的。从最早期的创作开始,莎士比亚对所谓群众就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大批的人聚集起来,其实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是乌合之众。乌合之众的情绪是很危险的,他们容易受有野心的个人的言辞鼓动,贸然去扰乱一个秩序。一旦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员,就会被个别阴谋家比如凯德牵着鼻子走。
莎剧中的民众有些在英国,还有些出现在古罗马。莎士比亚特别会写历史题材,他有一部历史剧《裘力斯·凯撒》,讲的是古罗马的一个领袖。莎士比亚笔下有很多角色特别擅长言辞,修辞功夫特别好。古希腊罗马的大量公众人物,讲话都是出口成章,不看讲稿。对他们来说,要成为一个政治家一定要长于演说,才会获得大家的支持。罗马的政治制度比较复杂,有普通市民,有元老院,还有领袖。凯撒是一个特别强势的领袖,他出现之后,当时罗马其他一些爱国者,觉得罗马原来的体制被凯撒破坏了。罗马本来有元老院、贵族,他们应该跟凯撒、跟市民代表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但凯撒太强势了,他们害怕怕凯撒变成独裁者,于是就考虑怎么把凯撒去掉,想来想去最终决定暗杀。3月15号这一天,一些罗马的所谓爱国人士汇集在一个公共议事厅,在凯撒出现时把他刺杀了。
行刺者中有一个人,他的名声在罗马特别好,大家都认为他是非常高尚的人,叫布鲁图斯(Brutus)。在暗杀者中布鲁图斯地位最高,因为他有道德上的声望。凯撒临死前特别惊讶,想不到布鲁图斯也参与刺杀。事后刺杀者要面对罗马民众,交代凯撒之死,要让广大民众来接受这个事实:凯撒死了,要实行新的领导制度。当大批罗马市民闻讯赶来时,布鲁图斯就代表刺杀者登台向他们讲话。他说:我们是不得已才杀死凯撒。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你们大家都是有自由的,我们要保护你们的自由,而凯撒独裁的趋势越来越危险。布鲁图斯有句非常有名的话:“并不是我不爱凯撒,我也爱凯撒,但我更爱罗马。”布鲁图斯特别强调一点,即他绝对不是为了谋取自己的利益而刺杀凯撒,而是为了罗马的未来。布鲁图斯演说完毕,民众觉得他说得太好了,特别拥护他。大家原来都很热爱凯撒,现在一致反对凯撒,觉得刺杀者做得对。
但布鲁图斯有个非常危险的对手安东尼,他对凯撒的遇刺心怀不满。这时安东尼跳上台,对民众展开演讲,他的演讲非常有技巧——他不断说布鲁图斯道德高尚,每说几句话就夸布鲁图斯是个正人君子。安东尼用他的技巧向民众呈现这样一幅矛盾的图景:比方说,黑板的这个地方我原本看起来是白的,而布鲁图斯说它是黑的;因为布鲁图斯是个正人君子,所以我现在看它也是黑的,大家说是不是?他反复使用这种修辞技巧,让民众突然意识到:安东尼说布鲁图斯认为这个是黑的,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它是白的。安东尼不时说“布鲁图斯是个gentleman”、“布鲁图斯是个正人君子”,不断地重复。他把颠倒黑白的人说成正人君子,他自己是站在正人君子一边,然后让大家来判断。民众开始还真觉得他认为布鲁图斯是正人君子,但几次下来,他们发现安东尼实际上是在批判布鲁图斯,然后觉得自己也受到了布鲁图斯的蒙蔽。后来安东尼还说凯撒还有一份遗嘱民众都没看到,遗嘱规定要给每一个罗马人一笔钱。这时群众听了就更奇怪了,钱没了;他还说凯撒还有很多私家园林,承诺都向公众开放。最后大家明白了:布鲁图斯他们其实是谋杀了凯撒,也消灭了普通民众发财的希望。不然凯撒活着的话,他死后民众可以分享他的很多遗产。民众也就不管是真是假,在安东尼上台演说之后,局势就彻底翻转了。民众跟着安东尼反对布鲁图斯,然后就爆发了内战。
我们看到,这些演讲背后都是修辞学在起作用。在论说过程中,虽然庸众脑子转得不快,容易被误导,但也必须有一个前提:演说者必须说服庸众,不能避开庸众。说服是不容易的,英文有一个表达叫the art of persuasion,劝说就是一种艺术。这种艺术也许是虚伪的,但它有个必不可少的程序:我说出来这一套就是要让你们认可,我不能跳过你们就贸然做决定。我可以欺骗你们,但你们是很重要的,也许你们还有人说得比我更漂亮;如果要反对我,那么你就要有个登台演说的机会。这套本事让我们意识到,政治这门艺术实际上是特别复杂的。在古希腊、古罗马,政治是跟修辞学密切联系的。古希腊实行民主制时,起初他们害怕修辞学,使用抽签的形式进行推选。但后来他们觉得这样不够,还需要进行演说。虽然演说背后也有很多陷阱,特别长于演说的人会占便宜,不善演说的就吃亏,会被民众抛弃。但这是一个游戏规则,不得不服从。所以《裘力斯·凯撒》中的场景特别精彩,布鲁图斯和安东尼轮番上台演说,技巧非常好,局势翻转特别快,这种场景我觉得是莎剧的精华。大家以后可以留意一下,演说的艺术如何在莎剧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在演说中,老百姓、民众往往缺少头脑、缺少判断,摇摆不定。最终他们做了前后矛盾的事情或决定,却仍觉得自己在理。莎士比亚对民众的判断力是持怀疑态度的,从这点上讲,如果说莎士比亚有什么政治观点的话,我觉得他的政治观点可能是比较保守的,比较赞成现状。
最后再举一部莎士比亚的戏剧,由于民众的某些判断、某些要求的不合理,最终酿成了一个悲剧。这部剧在国内提得比较少,英文名是Coriolanus,即《大将军寇流兰》。寇流兰是罗马的一位英雄,他有一种内在的骄傲。一般有些人很骄傲的话,就往往喜欢炫耀自己的成就。但在莎士比亚看来,这不叫骄傲,真正骄傲的人从不夸耀自己的成就,寇流兰就是这样。寇流兰将军打仗特别勇猛,为国家出生入死,但他总觉得自己的勇敢不值一提。他从不说自己受过多少伤,尽管为罗马而战的他浑身是伤。寇流兰的夫人很爱他,特别不愿意看到丈夫出生入死,怕他受伤、怕他死去。他母亲却总希望儿子为罗马打仗,最好是带伤回来,即使死去她也在所不惜。这里有一种价值观的冲突,但是我们不能简单说哪种价值好、哪种价值不好。前面提到,我们不能以简单的二元判断去看莎士比亚的人物。另外,欧洲早期的价值系统与中国的传统也不太一样。林琴南翻译外国小说时有一点感受特别深,与中国小说相比,外国小说里仁义礼智信都有,但还多一种美德——勇。英文中有个词特别重要,就是value,这个词本来就跟“勇气、勇敢”相关。Value这个词源于拉丁文的“勇敢”,英文中与value同源的词还有valor(勇敢),valorous(勇敢的)。因此对于西方文化来说,勇敢是一种特别重要的价值。
有一次罗马遭到福尔斯人的侵犯,寇流兰带领军队去攻打福尔斯人的营垒,大胜而归。回到罗马后,他必须按照一套固有的程序,向普通的罗马人表功。他为城邦立了大功,应该成为城邦的执政者,做城邦的领袖。按照程序,他必须到广场上去,向大家发表演说;然后脱下衣服,向罗马的普通市民宣讲自己的功劳,展示自己的伤疤。寇流兰身上原有25处伤疤,加上攻打福尔斯人的两处,一共是27处。但寇流兰觉得在众人面前展示伤疤,让大家评价自己很勇敢,这是件特别不体面、有失尊严的事,他不愿意。不过最终他还是勉强答应两位护民官的要求,去见罗马的普通市民。由于他内心并不情愿,觉得这样做有失体面,于是跟民众见面时态度不端正,有点马虎。两个护民官其实是有野心的,他们并不喜欢为罗马立下大功的寇流兰,盘算着借老百姓的力量去掉他。这样就能抬高护民官的地位,跟元老院唱对台戏,获取权力的更大份额。寇流兰实际上并不需这些东西。他打胜仗,为罗马负伤,结果回来向众人表演时并没有尽力。护民官利用他所谓的骄傲,煽动民众驱逐寇流兰,最后导致他不得不离开罗马。我觉得莎士比亚很了不起的是,他描写了这样一个人物,照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来讲,这个人物有他的缺点。这个缺点是什么?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指出,悲剧英雄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叫hubris(骄傲)。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没有人生下来是完美的。悲剧英雄都有自己不足的地方,但他也不是简单的恶人。简单的恶人成不了悲剧英雄,悲剧英雄有很多地方是让人敬佩的。寇流兰将军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不屑于邀功,不屑于做一些事。他身上的一个缺点就是骄傲,因为不屑于说或做同样是一种骄傲。骄傲作为一种让人掉入不幸境况的因素,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是考虑不够的。但在有的文化中骄傲是最大的错误,弥尔顿《失乐园》中的撒旦就是一个骄傲的典型。莎士比亚这部剧处理了骄傲的主题,但我们并不因为寇流兰骄傲就说他是坏人,最好不要进行简单的好与坏的二元评价。寇流兰表现出一种复杂的性格,就是福斯特所说的圆形人物的性格。这种圆形人物带着他的种种魅力,也带着亚里士多德所说的hubris,这个弱点就是他不会在民众面前放下身段,不会有意讨好民众。要寇流兰像安东尼、布鲁图斯那样向民众长篇大论,他做不到,因为他觉得一位英雄没有必要向民众表白。
寇流兰的母亲有时似乎过于坚硬,但她在寇流兰被民众要求离开罗马时,却劝说他妥协。寇流兰听了母亲的劝说才又回到广场跟群众见面,但他没有扮演一个很谦卑的角色,没有乞求群众推选他为护民官,他说不出口。所以他的演说是失败的,最终民众抛弃了他。让人特别难受的是,寇流蓝本是非常勇敢的保卫祖国的英雄,最后反而落得无处可去。福尔斯人有位将军也非常勇敢,于是寇流兰就去他那里,投靠敌人转而攻打罗马。我有时忍不住想,无论如何寇流兰不应攻打罗马;但转念一想,可能寇流兰受到的创伤太深,觉得罗马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自己。那么,我们看到,把寇流兰赶出罗马的是什么人?是民众。实际上这些人的判断力极差,他们无法对一些复杂的事情真正做判断,往往容易受到他人的挑唆和煽动。虽然莎士比亚不直接写一些政治话题,但他的戏剧背后牵涉到人的复杂性,尤其是民众的可塑性。说得好听一点叫可塑性,说得不好听,就是民众的盲目性,盲目的同时又觉得自己了不起,可以决定自己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在这个过程中民众会很开心,觉得自己在享受一种权力的快感。因此,对一大批人聚集在一起,莎士比亚总是要泼泼冷水的。
在很多场合,莎士比亚都鼓励一个人跟自己对话,进行反思。所以莎士比亚笔下有的人物,如麦克白虽然被野心驱使,做了不该做的事,但是即使是麦克白这样的人也有内在的良知。我们文化中也有很多版本的麦克白,都主张“彼可取而代之”,杀了别人自己称王。但是我们从没有看到那些称王的人自我反思,自我忏悔,会因自己受野心驱使而担心、而害怕。但麦克白是有担心、有害怕的,我觉得这是莎士比亚了不起的地方。麦克白心中有惧怕,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还存有良心。所以当没人敲门的时候,麦克白会听到好像有人敲门,因为他心虚。如果有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如果他觉得这完全是天意,那么他会心安理得,不会自己跟自己对话,不会在寂静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敲门。但大量的民众,大量聚集在一起的民众,他们缺少这种能力。他们不会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我是那样的,现在我又是这样。我究竟应该是怎么样的?因为他们还没成为一个人物。所以在莎士比亚戏剧中,只要成为一个人物,就会比较丰富;而一旦处于无名状态,作为一批人聚集在一起,就还没获得一种人性的丰满。英文有个表达可供我们参考,莎士比亚经常用到,就叫做the beast with many heads,“多头的怪兽”。这个词是很不好的,莎士比亚用它来指“民众”。我就用这个不太好的词结束今天的讲座。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继续阅读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是没有穷尽的。我们要跟着先贤马克思去认真地读,体会一下伟大作家的深度和广度。我今天就说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