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2022级执行)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很好的母语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文献典籍阅读能力、较高的文学感悟能力与审美能力;熟练掌握英语,具备一定的体育学、人文社科相关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开阔的国际视野,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能服务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中外体育人文交流,可以从事中文教育、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新闻、体育文化传播、国际人文体育交流等方面工作的特色复合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1. 系统掌握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掌握英语、数据库应用、文献检索等工具型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知识,一定程度上了解哲学、艺术等人文社科知识;
2. 具有感悟、辨析和探究语言文学现象的能力,具有较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鉴赏、评价文学作品和相关文化现象;
3. 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意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备进一步专业深造的理论素养、必要的知识储备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 掌握体育学科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了解体育事业发展状况,参与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拓宽眼界,促进全面发展;
5. 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与创新精神。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二)核心课程
文学理论、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大学写作
四、主要实验/实践课程、实践创新活动
体育、军事训练、毕业论文、专业实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学术活动、创新活动、竞赛组织与参与、戏剧表演等。
五、修业年限、学分和授予学位
(一)修业年限
4年
(二)学分
150学分
(三)授予学位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类型、学时和学分分配、开课时间、课外实践活动安排等见表1。
七、实践创新环节要求
(一)专业素养实践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评审通过、修改通过者,准予获得4学分。论文评审不通过者,不予获得学分。允许在毕业后1年之内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论文评审通过者,准予获得4学分。
本专业学生须在第七学期完成专业实习活动。专业实习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分为学院推荐与学生自主选择两种形式。学院推荐侧重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服务,学生自主选择可结合个人兴趣、专长、职业规划和择业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实习、教育培训、语言学调查、文学现象讨论、新闻写作、文秘写作、文案策划、创意写作、编辑出版、新媒体运营等,共计16周,4学分。实习结束后,学生向学院递交实习作品、实习心得、实习证明等材料。实习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者方可获得专业实习学分。未参加实习(包括中途擅自离开)或是实习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获得专业实习学分。
(二)社会适应实践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共计2学分。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国际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等。
(三)创新创业实践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须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共计8学分。其中,学术活动2学分,创新活动2学分,竞赛组织与参与2学分,戏剧表演2学分。
1.学术活动
学校或学院将定期聘请国内外专家,举办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文化、英语、外事外交、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等相关主题的讲座。学生在校期间共需参加至少3个主题的讲座,每个主题讲座后还需提交不少于600字的学习体会报告。根据出勤和报告,成绩合格(含)以上者可获2学分。
2.创新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独立进行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等文学创作活动,作品完整新颖,符合文学创作标准,可获得2学分。
3.竞赛组织与参与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种校内外组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学术知识(演讲、辩论、写作、英语、书画、武术、微课制作、人文知识竞赛等)竞赛至少4次,经确认,可获得2学分。
4.戏剧表演
学生在校期间,完**学院组织的戏剧表演活动(例如:中国古代文学名著、中国现当代文学名著、西方文学名著、现代舞台剧等),全班参与,每人承担一部分工作(如导演、编剧、表演等)。可获得2学分。
八、说明
(一)课程安排
1.通识基础课程:全周期开设,其中核心素质课程在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完成,大类平台课程在第一学期至第八学期完成,综合素养课程在第三学期至第八学期完成。专业学生需从核心价值(含国家安全教育课程)、人文底蕴、科学素养、社会责任、国际视野、终身学习(含劳动教育课程)和艺术审美(美育)7个模块中修满12学分,其中,艺术审美(美育)模块修读不低于2学分、修读劳动教育课程(2学分)、国家安全教育课程(1学分)。综合素养课程在线修读不超过9学分。
2.专业发展课程:在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完成,其中学科基础课程在第一学期到第三学期完成,专业核心课程在第一学期至第五学期完成,专业方向课程在第四学期至第六学期完成。
3.实践创新环节:全周期设置,其中专业素养实践环节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完成,创新创业实践环节在第一学期至第八学期完成,社会适应实践环节在第一学期至第八学期完成。
(二)奖励学分
1.运动等级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达到三级以上运动等级标准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达到三级奖励1学分,达到二级奖励2学分,达到一级奖励3学分。同一单项或同类项目以通过的最高运动等级记取一次奖励学分。裁判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可获得奖励学分,其中二级奖励1学分,一级奖励2学分,国家级以上奖励3学分。
2.学业成果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部级语言类、人文类、计算机类专业知识或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成绩(或前6名),奖励1学分。参加全国语言类、人文类、计算机类专业知识或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成绩(或前6名),奖励2学分。
3.科学研究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上每作1次报告,或以课题组正式成员每参加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奖励2学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每发表1篇论文,奖励3学分。
4.英语与计算机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达到二级,奖励1学分;达到三级,奖励2学分。第二外语达到小语种四级(或相应国际标准),奖励1学分;第二外语达到小语种六级(或相应国际标准),奖励2学分。
学生的奖励学分总和不得超过5学分。学生凭借获得的奖励学分,可依次免修相同学分的综合素养课程。
(三)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及格水平,方可毕业。
(四)其他说明
1.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研究生课程,修满合格可替换专业方向课程学分。
2.允许学生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具体申请办法和标准以相应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说明为准。